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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周的阶级?

周朝等级地位的划分

  周朝的诸侯国,就其起源可分为四类。

第一类是开国之初,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,分给宗亲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。前章所表列的国家皆属此类。

第二类是开国许久之后,王室划分畿内的土地赐给子弟或功臣而建立,例如郑、秦。郑始祖为周厉王少子友,宣王时始封,在今陕西华县。幽王之乱,郑友寄家于郐及东虢,因而占夺其地,别建新国(在今河南中部黄河以南新郑一带)。

第三类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给商朝后裔的,属于此类的只有宋。第四类是商代原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,归附于周朝的,例如陈、杞等。旧说周朝诸侯,爵分五等,即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此说曾有人怀疑。但现存东周的鲁国史记里确有这五等的分别。其中所称及的诸侯公爵的只有宋,男爵的只有许(今河南许昌);属于第一类的多数为侯,亦有为伯的;属于第二类的秦,郑皆为伯;属于第四类的大抵为子。

  王畿内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。列国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“公族”(国君的同族);但至迟在前七世纪初这种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。齐桓公(前651至前643年)有名的贤臣管仲,和景公(前547至前490年)有名的贤臣晏婴都有封地,却非公族,并且晏婴据说是个东夷。晋国自从献公(前676至前651年)把公族几乎诛逐净尽,后来的贵族多属异姓,或来自别国。

秦国自从它的政制有可稽考,自从穆公(前659至前621年)的时代,已大用“客卿”,公族始终在秦国没有抬过头。但鲁、郑和宋国,似乎终春秋之世不曾有过(至少稀有)非公族的小封君。这个差异是进取和保守的差异的背景,也是强弱的差异的背景。

畿内小封君的情形,我们所知甚少,姑置不谈。列国的小封君统称为大夫。列国的大夫多数是在国君的朝廷里任职的,其辅助国君掌理一般国政的叫做卿。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别。大国的卿至多不过六位。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级,但其数目没有限制。大夫的地位是世袭的,卿的地位却照例不是世袭的,虽然也有累代为卿的巨室。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。有以开宗大夫的官职为氏的;有以封地的首邑为氏的;若开宗大夫为国君之子,则第三世以下用开宗大夫的别字为氏。

下文为叙述的便利称大夫的世袭的家业为“氏室”,以别于诸侯的“公室”,和周王的“王室”(周制:列国的卿,有一两位要由王朝任命,但此制实施之时间、空间范围不详)。

 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(包括诸侯)构成这封建社会的最上层,其次的一层是他们所禄养的官吏和武士,又其次的一层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庶人,最下的一层是!^所豢养的奴隶。

  关于奴隶阶级的情形现在所知甚少。譬如在全国或某一地域奴隶和其他人中的比例是怎样呢?天子、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属的奴隶各有多少呢?我们都不得而知。

幸而当时周王和列国君主赏赐奴隶的数目常见于记录。最高的记录是晋景公(前599至前581年)以“狄臣”(狄人做奴隶的)一千家赏给他一个新立战功的大夫荀林父。其次是齐灵公(前581至前554年)以奴隶三百五十家赏给他的一个新受封的大夫。

荀林父在这次受赐之前已做过两朝的执政,他家中原有的奴隶,至少当可以抵得过这一次的赏赐。可见是时一个大国的阔大夫所有的奴隶会在一万人以上。